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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和會計必須刻在腦子里,增值稅發票絕不能碰的3大高壓線 前言:“金稅三期”開啟了稅收信息化的新篇章,
企業面臨更大挑戰,也面對更大風險。
案例
2017年第一季度,國家稅務總局曝光了蘭溪市一起重大稅收違法案件。
蘭溪市**建材經營部位于浙江省蘭溪市諸葛鎮長樂村,經浙江省蘭溪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檢查,
發現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04月30日期間,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9份,金額33.05萬元,
稅額5.62萬元。還有其他涉稅違法問題,涉及稅款37.87萬元。
最后,蘭溪市**建材經營部受到了追繳稅款37.87萬元的行政處理、處以罰款26.94萬元的行政處罰,
并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。
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戶,無論金額大小,都不要報僥幸心理?,F在不是以前,過去可能你公司有過類似買票的情況,
或者少繳稅和不交稅,都沒有被預警和稽查。但現在金稅三期大數據上線,稅務局系統升級后只要動態數據比對后發現不對,
稅負率偏低,系統會自動預警,稅務局評估科的人員會馬上打電話讓拿三年的賬交過去進行查賬,
后續的麻煩就不是當初抵扣的那點稅款可以解決的。
01
2017稅務稽查“三連發”
2017年1月3日,國家稅務總局出臺《全國稅務稽查規范》,對2017年的稅務稽查工作進行了總體的安排和部署。
2017年2月13日,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印發了《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》的通知,國稅、地稅全面出動,
擼胳膊挽袖子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,結合“金稅三期”大數據系統的強大功能,觸碰政策紅線的企業在劫難逃!
2017年4月26日,稅務總局組織8個督查組,對北京、江蘇等8個省區市國稅局、地稅局落實《深化國稅、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》、
“放管服”改革措施、營改增政策大輔導和黨風廉政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。
此次稅務督察比上兩次來的更加猛烈,“本次大督察業務量大、涉及面廣,能否舉全系統之力協同作戰直接影響到督察成效。
”國家稅務總局督察內審司司長介紹,此次稅收執法大督察由稅務總局十余個司局協同推進,各省稅務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,
各市、縣稅務局均成立工作專班,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推進,搭建起“橫聯縱貫”的工作架構,確保大督察“落地有聲”。
02
2018年絕不能碰撞虛開增值稅發票的“高壓線”
千萬不能再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(買票)抵扣,也不能虛開增值稅發票(賣票)賺錢。大部分企業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包括3種情形:
1、向甲方購物,通過甲方介紹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,接受乙 方開具的發票;(接受第三方開票)
2、購買甲商品,開具乙商品的發票;(改變商品名稱開票)
3、沒有購物,直接買發票。(完全虛開發票)
上述3種情形,都是接受“虛開增值稅發票”。 除經常性的進項認證、抵扣比對發現異常情況會進行檢查外,
總局“金稅三期”風控系統對開票企業開票情況、受票企業進2項抵扣情況進行自動篩查,能夠比對貿易公司“
進項品名”與“銷項品名”是否一致,開票與抵扣是否正常,與企業實際生產經營能力是否配比,開票金額增長是否異常,
金額波動是否異常,等等。發現異常,就下發“黑名單”通知當地稅局檢查、核實。
千萬不要相信“開票公司”講的“發票認證通過抵扣了就沒有問題”的鬼話,那些專門賣票的企業,開票不可能正常,
他們向你開票,也向其他人開票。他們靠“開票量”賺錢,遲早都會被稅務稽查系統篩查出來,被稅務機關盯上。
另外,開票公司的抵扣鏈條一旦出現問題,他們會立馬“卷款走人”,當月開具的發票就不申報,必然東窗事發,
所有買過他的發票的企業都會“帶出來了”。
最終,買票企業往往是“賠了夫人又折兵”。 從現在起,不再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(買票)抵扣 ,
寧可增值稅稅負高點,也不能去買進項抵扣。 不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,關鍵在企業負責人,
但風險控制與防范的“窗口”需要前移,要設置在采購環節。簽訂采購合同時就需要審核供貨商的增值稅開票資質,
在采購合同中明確供應商增值稅發票的法律與風險責任,僅僅靠財務部門是無法控制風險的。
提醒
現在不僅僅是強化會計人員做賬技巧的時代,更是大數據分析的時代;
稅務預警不僅僅來自于國稅系統的預警、以后會更多的系統預警;
財務人員務必記住三句話:做好賬、開好票、報好稅!平平安安做個好會計,讓企業省心、也讓家人放心!
企業只有真實的、準確的取得進項發票,并同樣真實的、準確的開具銷項發票,才是根本解決企業的稅負重的問題,
企業才可安全地長久經營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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